通知公告
  • 您当前的位置:首页> 通知公告

    曹县图书馆关于退还读者证押金的公告

    为了更好地推广全民阅读,优化图书馆服务质量,即日起,曹县图书馆采用信用借阅制度,纳入诚信借阅体系。办理读者证不再收取押金,图书逾期将暂停借书证措施,所借图书逾期几天,读者证停止使用几天,到期后系统自动恢复。之前所收押金决定退还读者。具体安排如下:

    一、退还项目 :读者证押金

    二、办理时间:正常上班时间(每天上午9:00——下午17:00

    三、具体办法:

    1、成人读者(读者证用成人身份证办理者)退押金:

    (1)请本人到场,并提供读者证、身份证、押金条。

    (2)读者本人不能到场的:提供读者证、读者身份证、押金条。必须同时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。

    (3)读者证押金条或读者证丢失,手续提供不全的:必须提供读者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。由他人代办的,必须同时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

    2、少儿读者(读者证用未成年人身份证办理者)退还押金:

    (1)请家长带孩子本人到场,提供读者证,孩子户口本或身份证、押金条。

    (2)本人不能到场的,提供读者证、读者身份证或户口本、押金条。必须同时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。

    (3)读者证押金条或读者证丢失,手续提供不全的:必须提供少儿身份证或户口本及其对应的复印件,代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。

    特别提示:

    原读者证如有未归还图书,请先归还图书,再办理押金退还手续。

     


    版权所有 曹县图书馆 Copyright 2016 Neworiental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 备案: 鲁ICP备2020035559号
    联系电话:0530-7333796 地址:曹县五台山路西100米 技术支持:千禾网络     访问:816982

    鲁公网安备 37172102000256号